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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bt365365娱乐场 作者: 时间:2017-12-21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的工作要求,同时兼顾企业便利,自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市建筑业企业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按季度报送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每季度最后一周至下一季度第一周,为企业报送保证金季度报表的时间。例如,2017年第四季度的季报,企业可在20171225日至201817日填报。

    二、填报方式:企业进入《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客户端(http://218.69.33.158/epr,使用“本市建筑企业资质业务”用户登录后,进入“企业数据上报业务”主题服务。在“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上报→缴纳情况上报”页面内,在每季度初的第一周将显示【上报】按钮,点击后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即使用申报资质的用户名和密码)(有关用户名、密码问题请咨询epr2008@vip.163.com

    三、报送内容:截至当季末,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承揽工程时缴纳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涉及的项目数量,以保函形式缴纳的金额及占比。跨年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不在统计范围内。如2017年第四季度报表,数据时效为201711日至1231日;2018年第一季度报表,数据时效为201811日至331日;2018年第二季度报表,数据时效为201811日至630日;2018年第三季度报表,数据时效为201811日至930日;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各区建委要切实发挥管理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报送工作。市建委将持续加强对政府部门违规设立、收取保证金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28468630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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