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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bt365365娱乐场 作者:建筑业处 时间:2017-12-22 15:28:00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筑〔2017〕517号

市建委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区经建局:

    为确保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人社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督查的范围是全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对政府工程逐一进行排查,优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专项督查内容

    (一)各区建委落实属地管理情况,以及对重点隐患项目建立台账情况和协调解决情况、应急准备金落实情况、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情况等。

    (二)各在施工程项目总分包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农民工投诉调解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三、专项督查时间安排

    20171225日至2018214日,市建委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各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区建委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前梳理、检查辖区在施项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委要按照鸿忠书记处理信访问题,属地为主,实行战区体制的批示,切实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力量对在施项目,特别是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建立拖欠隐患项目台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要提出解决方案,并严防死守、督导落实,做到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农民工工资不支付不放过。

    2.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自查。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构,企业一把手亲自挂帅,立即开展自查。要认真摸清所属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总包负责制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计划,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无故拖延、克扣和挪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区建委要对辖区内在施工程项目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劳务用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因拖欠工资引发群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企业,依照《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同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黑名单。对恶意欠薪的企业,移交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处理。对鼓动农民工恶意讨薪的企业和责任人,清出本市建筑市场,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启动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区建委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或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各区建委及总承包企业工作人员应在接到报告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应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和区公安部门协同处理。各区建委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要筹措应急准备金,对劳务用工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可启动应急准备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附件:1.区建委汇报内容和材料

    2.区内在施项目明细表

    3.区内政府工程项目明细表

    4.农民工管理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评分表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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