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筑函〔2017〕228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全面性与科学性,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16年修订版)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即日起实行,请各区建委及相关单位掌握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附件: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17年修订版) 2017年12月14日